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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济宁酒后驾驶电动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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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2 10:46:0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宁的各位铁子们
大家都知道酒驾是违法的
那酒后驾驶电动车呢?
相关规定大家都了解吗?
还不清楚的朋友们别急
一起来看看吖~
济宁酒后驾驶电动车规定!-1.jpg
济宁酒后驾驶电动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若违反规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将被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所以大家千万别抱侥幸心理哦~
不管机动车还是电动车
酒驾都是禁止的!!
醉驾的危害也来看看
↓↓↓
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不少人就认为喝完酒后骑一下问题不大。其实不然,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喝酒后,驾驶人肢体平衡和控制力变差,判断力和注意力都会下降,甚至意识不清,容易骑快车,发生突发情况时无法作出及时正确反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在济宁,骑电动车违反这些规定也会被罚款!
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
01
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驶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
02
第十九条
(二)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三)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大家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
按照交通规则行驶
记得给自己心爱的电动车登记上牌
戴好头盔再出发哦~

发表于 2024-8-12 10: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2轮,
还扣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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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2 11: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穷凶极恶,饥不择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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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2 11:2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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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2 12: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罚完5元又可以继续晃晃悠悠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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