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9·18”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市民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认知能力,经市政府、济宁军分区同意,我市定于2024年9月18日10时至10时20分进行“9·18”防空警报鸣放,敬请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辨别,掌握警报音响信号,保持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警报音响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再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2分钟)。
警报信号间隔时间3分钟。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军分区二〇二四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