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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09: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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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案例。小张是家中独子,20岁时,他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此后,父亲张永和母亲林敏也曾报警积极寻找,始终未果,期间,张永的弟弟张远对兄嫂多有照顾。林敏去世后,张永晚年更加孤独。因儿子长时间下落不明,张永在2021年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该案及后续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小张出现了。张永多次恳求父子见面,但小张始终坚决不见面。2023年,张永去世,张远处理了他的身后事,并主动联系小张,希望由其出面一起处理张永的骨灰落葬事宜,小张亦未予理睬。而此后,小张竟以张永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张永名下的部分银行存单。
张远起诉至人民法院,对张永名下遗产申请财产保全,并要求剥夺小张的继承权,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法院最终判决,小张的行为构成遗弃,依法应丧失继承权。张永的遗产全部归弟弟张远继承。近期,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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