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24.8元玉米豆,男子以质量问题向平台申请“仅退款”,但他在未与商家协商的情况下获得退款后,并未退还货物。为此,网店提起诉讼,要求他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9月24日,贵州荔波县人民法院公布这起典型案件,经法官调解,男子除了支付货款,还赔偿了网店损失,共计479.8元。
法庭组织调解 据介绍,今年6月,男子王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了3包价值24.8元的玉米豆。收货后,因质量问题,他向平台申请仅退款不退货。在未与商家协商的情况下,借助平台规则,他获得了24.8元退款,且未退还案涉货物。 网店商家在平台上多次联系王某未获回复,向平台客服求助未果后,遂向王某收货地所在法院荔波县人民法院茂兰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王某退还货款24.8元,并赔偿损失,以及合理支出的法律服务咨询费800元、调档费400元、误工费300元、材料打印费150元等共计1674.8元。“虽然才24.8元,可我就是气不过,只是想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但一直联系不上他。”来自山东的网店经营者靳某表示。 由于王某是外来务工人员,法庭干警多次到快递收货地址走访询问,才找到王某了解情况。“我以为‘仅退款’不用与商家协商,也不太懂退货退款的流程,以为‘仅退款’也和退款退货差不多,没想到会被起诉。”王某有些后悔地说。 “‘仅退款’只有商家未发货,以及商家已发货但平台未显示物流信息的情况下可以仅退款不退货,商家已发货的情况下,即使是产品质量问题也要与商家协商一致后才能‘仅退款’。”法官耐心向王某解释。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经过后,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该案。因网店经营者靳某所在地为山东,承办法官主动联系茂兰镇综治中心协同调解,通过语音通话方式与靳某线上沟通,并通知王某线下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王某认识到自己的不当之处,当场线上支付靳某货款并赔偿损失共计479.8元。
法官提示:“仅退款”,是电商平台为吸引更多用户、保护买家权益,提升消费体验而提供的一项售后服务。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存在一些规则上的漏洞,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损害商家合法权益。一方面,消费者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谨慎合理选择售后方式,不要贪图小便宜造成大损失,构成不当得利;另一方面,商家也应当严保商品质量,不要弄虚作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否则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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