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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6 09: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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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医疗保障局通报关于济宁任城凤凰怡康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问题。
经调查,济宁任城凤凰怡康医院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存在将等速肌力训练、宫腔镜、关节松动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多个项目违规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范围的行为,导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87830.71元。
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济宁市任城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的相关规定,济宁市任城区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做出以下处理处罚:
首先,责令该医院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87830.71元。其次,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转发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规定对2021年5月1日后存在违法行为的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1倍的罚款,即250539.20。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以上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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