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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楼市税收优惠新政来了!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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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8:36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13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资料图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发表于 昨天 1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死了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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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歌君独幽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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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你这形容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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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传言又变成真的了,果然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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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140.1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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