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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邹城警方查处泄露他人信息网络泄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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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5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吵架拌嘴的时候,然而山东邹城的一名男子却因此将妻子的隐私信息拿到上散布并造谣污蔑,以此泄愤,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对该案进行了报道。
扎心!夫妻拌嘴 妻子遭丈夫网暴
前不久,邹城市公安局落陵派出所接到刘女士报警称,她与丈夫张某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后,张某在微信群里对其恶意造谣,进行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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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 刘女士
“前两天有人在微信群里把我的个人信息、身份证、户口本等,都曝出来了,而且他从群里还说我诈骗,群里得有三四百人吧,对我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弄得我晚上睡不好,我现在心里非常气愤!”
更恶毒的语言让刘女士难以启齿,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依法对刘女士的丈夫张某进行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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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公安局落陵派出所民警 王潇潇
“据张某供述,因为刘女士和张某感情不合产生了矛盾,刘女士想要离婚,张某不同意,对其怀恨在心。”
邹城警方查处泄露他人信息网络泄愤案-3.jpg
于是,张某就琢磨出一个让刘女士在社会上“无法见人”的招数,将与她个人信息相关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拍照后发到一个微信群,这个群里不只有刘女士,还有他们在外地打工时的工友数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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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公安局落陵派出所民警 王潇潇
“群聊中的不实言论,对刘女士造成了一些困扰和不良的影响,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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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张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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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指导员 郑秀彬
“广大网民要用法律手段理性地解决问题,不能通过网络暴力发泄情绪。”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一定要做到文明上网、理智发言,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发表于 昨天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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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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