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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听途说] “掏鸟案”男子出狱,众媒体“英雄般”直播他回家,可他并不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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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学生仅仅因为掏了个鸟窝,就被判刑10年。”


很多友看到这简简单单的几个字,立马血压上升十分愤慨,不管不顾就要为这个单纯无辜可怜的大学生讨公道。


然而,这个案件可以说是近几年互联网最大的“流量骗局”。


很多媒体故意隐藏了很多关键信息,只聚焦这个男生因为无意掏了2个鸟窝共16只鸟,然后就被判了10年。


实际的案子却并非如此:掏鸟窝只是这个案件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罪名”。


当时百度贴吧很火,闫某天是贴吧的常客。


他多次在贴吧分享、转卖自己捕猎到的野生保护动物,并且都准备标注了鸟的名字,这下你还会以为他只是“误掏”吗?




闫某天是当地“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看这个名字就知道他的资深捕鸟身份,他曾多次转买转卖鸟类,包括凤头鹰、阿穆尔隼等。


掏来玩是一回事,掏来卖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本案另一个人是和他一起的,这证明他并非单枪匹马,而是“团伙”作案。


捕猎、收购、倒卖“一条龙”,闫某天长期在网上兜售鸟类,这你还觉得他只是个单纯且什么都不懂的大学生吗?




不仅如此,当有网友留言提醒他这么做是犯法时,他不是反思,不是收敛,而是反骂那些网友多管闲事,并且变本加厉。


甚至,闫某天还组装气枪捕猎保护动物进行贩卖,并发帖炫耀自己捕获杀害的动物。


这些“炫耀”都是证据,更是他被判10年的重要依据。




主观故意,明知故犯,犯有数罪,情节特别严重,当地相关部门顶着压力维持原判:闫某天属于数罪并罚,10年不算重判。


根据我国现行的捕猎野生动物相关的法律,情节特别严重的起刑就是10年,闫某天被判10年半的确是“轻判”了。


人当然比鸟重要,但是既然有法律在先,那我们就应该去遵守这些法律,而不是明知故犯,然后被判后再来喊冤。


当你开开心心花那些因为非法捕猎赚来的钱时,怎么不喊冤呢?




很多男生喜欢玩这些东西,可以理解,一开始不知道对错,也可以理解,但当别人提醒你这是违法时,就应该立马止步。


而不是把“不知情”演变成“情节特别严重”,男生能被重判到10年,他自己功不可没。


也许从男生的角度来说失去10年的青春很可惜,但是从他做的事来说,他的判罚并不冤。


男生也为自己的年轻不懂事付出了代价,我们可以接受低调改过自新,但无法容忍媒体高调颠倒黑白。



发表于 半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凡事要比较着来,他掏鸟他判 10 年应该,那些贪污腐败,公权私用,公务员该判多少年?轻判官,重判民是国家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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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紧教给他直播,当网红,教他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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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城墙 发表于 2024-12-2 11:07
抓紧教给他直播,当网红,教他带货

有前科的不允许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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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奋斗的野狼 发表于 2024-12-2 11:15
有前科的不允许直播

不能吗?我看还有出狱直播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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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帕尼尼 发表于 2024-12-2 11:24
不能吗?我看还有出狱直播的那

当事人自己不能开直播, 别人可以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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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柴米油盐灬 发表于 2024-12-2 11:29
当事人自己不能开直播, 别人可以拍当事人

就是用媳妇的手注册个抖音,然后直播白,这样倒是可以

只要不违规,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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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挂个助农头衔,带货卖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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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掏的可不是一般的鸟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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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 分钟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媒体太会带节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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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 分钟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傻逼天天吃有毒的视频
竟然口口声声说要保护动物。
你tmd连自己都保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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