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 济宁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4号)等要求,现依法对《济宁市高新分区十里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详情如下。 一、公示内容1.规划范围东至宁安大道,南至济州路,西至火炬路,北至新石铁路,总用地面积约874.02公顷。 2.规划目标将十里湖片区建设成为以生态居住、商业商务、科研教育为主,生态休闲、康养服务为特色的高品质综合服务片区。3.功能定位济宁水城融合新典范、未来中央休闲活力区。 济宁水城融合新典范:围绕完善城市功能,实现城水和谐共生,树立济宁水城融合新典范,展现城市发展新面貌和生态宜居新形象。 未来中央休闲活力区:打造集休闲、娱乐、文化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区,以复合功能、开放空间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城市的新地标和活力中心。 4总体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廊三轴、三区多组团”的总体空间结构。 一廊:洸府河生态活力绿廊。 三轴:孟子大道城市发展轴、宁安大道绿色转型示范产业发展轴、菱花南路片区现代服务发展轴。 三区:文化科教主题街区、产业转型发展区、都市农业区。 多组团:营造水城栖居住区,围绕水绿公园建设高品质多个住宅组团。 5.控制线规模规划城镇开发边界规模677.1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50.41公顷。 6.土地使用规划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676.4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00.8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13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74.30公顷、工矿用地96.8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3.5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5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1.86公顷、留白用地3.46公顷。 规划村庄建设用地14.9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8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13公顷。 规划区域基础设施用地23.29公顷,其中,铁路用地7.60公顷、水工设施用地15.69公顷。 规划其他建设用地0.56公顷,其中,特殊用地0.56公顷。 规划非建设用地158.78公顷,其中,耕地100.84公顷、园地7.06公顷、林地33.55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6.89公顷、陆地水域10.44公顷。 7.道路系统规划规划范围内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快速路:宁安大道。 主干路:孟子大道、菱花南路、山博路、济邹路、济州路。 次干路:三贾路、杨柳街、鸿广路、洸府河东路、荷苑路、工联路、诗圣路、坝上路。 支 路:立科路、铁南路、远香路、贾北路、景城路等。 8.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强调蓝绿系统的多层次、立体化设计,打造主题鲜明多样的景观风貌,构建“三轴两带多廊多园”蓝脉绿 网的生态结构,构建“城市公园、社区公园、游园”三级公园绿地体系,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100.95公顷。 三轴:由菱花南路、商济路、商贾路构成三条景观轴。 两带:沿荷苑路和三贾路构成的串联各片区的生态景观带。 多廊:多条放射形绿化带连接城市绿地和外围生态绿地。 多园:多个社区公园。 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基于15分钟社区 生活圈打造综合型区域中心服务体系,构建“片区商业中心引领、社区服务中心便捷、教育配套设施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41.13公顷。 10.规划控制与引导总体景观定位:形成疏密相间、活力多彩的“十里湖境、公园水城”的景观定位。 景观视线通廊:孟子大道为城市重要景观轴线,塑造连续的景观界面,勾勒丰富的城市天际线;菱花南路、山博路、荷苑路等为片区景观绿道,联系洸府河、南部生态湿地,与城市功能空间融合,设置滨水游憩设施,打造片区慢行系统。 建筑风貌:强化对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体量等要素控制,打造形象突出、色彩和谐、生态低碳,展现现代生态特色的建筑风貌。 建筑体量:新建居住建筑以多层、小高层为主。公共建筑讲究群体组合,错落有致,空间有序,形成有机整体。 11.重要控制线规划道路红线:规划范围内宁安大道红线宽度60米,孟子大道红线宽度70米,菱花南路、山博路红线宽度40米,济邹路红线宽度50米,济州路红线宽度45米,三贾路、杨柳街、鸿广路红线宽度30米,洸府河东路红线宽度20米,荷苑路、工联路、诗圣路、坝上路红线宽度24米,支路红线宽度12-24米。 城市绿线:用地面积63.76公顷。 城市黄线:规划1处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用地面积8.33公顷;规划6处社会停车场用地,用地面积1.96公顷;规划1处排水用地,用地面积3.62公顷;规划1处供电用地,用地面积0.52公顷;规划1处消防用地,用地面积0.42公顷。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控制线:规划2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面积1.95公顷;规划1处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0.77公顷;规划2处科研用地,用地面积11.67公顷;规划6处教育用地,用地面积19.07公顷;规划2处体育用地,用地面积4.52公顷;规划1处医疗卫生用地,用地面积3.15公顷。 12.其他要求规划范围内部分用地位于采煤影响建设风险范围内。依据《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关于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处理好采煤活动对城乡建设的风险影响,划定采煤影响建设风险控制线,城乡建设用地中可能受到采煤影响的用地,在用地出让和建设前,须通过工程地质条件专项评估。 13.相关规划图二、征集单位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高新区管委会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1.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2日 2.现场公示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嘉达路与蓼河路交叉口东北角)。 3.网上公示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政务网站。 四、反馈方式2.联系电话:0537-6538935/6539065 3.监督电话:0537-2310810 4.信件:寄往“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303室”(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72000 五、其他事项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 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