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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建议银行方面派个人下去落实清楚,本人签字后回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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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0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淮安徐大(化名)在手机银行贷款15万元,不到一个月,徐大因意外去世,后其妻子郁某继承房产,儿子徐某放弃财产继承。4年后,银行起诉要求徐大的妻子和儿子偿还贷款、利息、罚息。12月25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一案例。法院表示,因徐大去世,其生前与银行间的金融借款合同关系,转化为郁某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郁某应在继承徐大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并按约支付贷款期限内的利息及按照LPR利率标准支付贷款期限外的利息。而银行主张的罚息本质是一种违约责任,因徐大是意外去世,并非故意违约,且银行在该贷款本息均未按月偿还时,未自力催收,一直放任该情形存续近四年,导致损失的扩大,故对银行的罚息主张不予支持。
发表于 昨天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4年了才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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