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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听途说] 获利180元被罚10万卖羊肉老太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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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14:40:2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盐城一农民卖羊肉获利180元,却因所卖羊肉未经检疫验讫盖印章,被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开出10万元罚单,引发媒体关注。12月26日中午,被罚老太太陈某某告诉九派新闻,当时顾某托人找到她帮忙处理6只羊,“他一个光棍,60多岁了,买羊的时候我也犹豫了,看他很穷,我才去帮的,我本来是不宰羊的。”


“我只卖羊肉,它是季节性的,我一般就9月到(次年)1月出摊,其他时间就在家待着了。”陈某某说,她所售卖的羊肉均在当地屠宰场进货,早上10点出摊,晚上6点收摊,“我家是农村的,房子拆掉了,现在住在农民公寓,骑车去菜市场大概要20分钟。”陈某某介绍,自己今年64岁,家中公公患病,已无法走路,平时由家里人照顾,她独自一人在菜市场卖肉,“我们的家庭就是这样,我们又不是作假的,他们罚我们却要这么重。”陈某某告诉九派新闻,当初卖给她羊肉的人已经去世,他们之前并不认识。据《法治日报》消息,顾某因癌症晚期,需要费用看病才卖羊。


今年5月,陈某某将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起诉到法院,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经营数量存在认定事实错误、过罚失当,将面临“因罚致贫”等问题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原行政处罚。但并未得到法院支持。陈某某提出上诉,12月24日下午,该案再次开庭。12月26日上午,九派新闻以市民身份询问阜南村村委会,其工作人员称陈某某一直从事卖羊肉的生意,“可能有相关工作(人员)在协调”。随后,盐城市市监局的工作人员称:“你可以看下食品安全法,具体以实际报道为准。”大丰区市监局工作人员称,可以上查询处罚决定,“(处罚)法律依据是食品安全法,里面有相关规定”。已经调解好了。”今天中午,陈某某说,“律师正在调解,我也不懂。”目前,她仍在菜市场卖羊肉,今年羊肉价格下降,“我们生意不好做,今年可能要赔本。”





真特么混账,鼠头鸭脖可以吃,发霉的猪肉可以吃,泔水桶捞出来的狗食可以吃,自己宰只羊就不行了,还罚10万。
发表于 2024-12-27 14:53: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盒子表示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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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14: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张盒子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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