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去济宁火炬路1001·PARTY·KTV唱歌,令人咋舌,不知道这是不是属于消费欺诈! 商家承诺进店直接消费低于美团团购价,且力劝我们充值5000元,以享受更多优惠。 然而,唱完结账时,却遭遇了令人震惊的高额账单3938元! 美团团购价仅为259元的房间费,结账时却被报出了1794元的惊人数字,说是预定的房间不对,深感被骗! 而且未经我们许可,商家自行添加酒水、果盘等消费项目,这不是变相的强制消费吗? 不过我们吃了喝了的都认!不过这个房间费着实是令人费解!黑店无疑啊!
我们也不是不懂法的! 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价格、用途、质量、性能、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 此外,任何人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擅自上菜、上饮品等行为,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以后出去玩、消费的时候睁大双眼吧朋友们,提前问清楚,省的莫名其妙的被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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