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 去年以来,济宁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依法行政、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新提升。2024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572件,行政复议日益成为人民群众愿选、首选、优选的行政争议解决途径。 聚力夯实基层基础,贯彻新行政复议法精神更加深入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的通知,统筹抓实学习培训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均通过常务会议或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市县两级部门依托各类专题培训、同堂培训、业务轮训、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累计开展培训136场次。 二是强化办案保障,为应对复议案件激增的情况,健全行政复议场所、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两级通过人员调配、购买法律服务从事辅助工作等措施,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32人。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行政复议开放日、座谈会及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等系列宣讲活动。利用济宁普法公交、楼宇视频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知晓率、首选率不断提高。 深入践行复议为民,复议申请受理渠道更加通畅 一是推动硬件建设,市本级及县(市、区)全部建成便民实用的复议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复议案件材料接收、案件听证及调解等一站式行政复议法律服务。 二是健全受理网点,持续优化“现场+邮寄+网络”多元申请机制,在市县乡“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在镇街司法所设置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打通了复议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打造数字化平台,创新研发推广“云复议”平台,入选全省“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重点推广项目、“云复议”对接电子证照库入围全省2024年“无证明”创新场景清单。去年“云复议”平台共收到复议申请1337件,占比达到36%,电子送达有关法律文书1200余份,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数字复议带来的高效和便利。 打造调解和解品牌,行政争议化解更加高效 一是坚持“以和为贵、以调为先”,制定出台济宁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办案机制,对案情简单、争议焦点明确、双方矛盾较小的案件,在立案或案件初审阶段,采取“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当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工作策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二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搭建由市、县两级司法局和政府工作部门共同参与的“两级多元”类案审理协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伤认定、公安治安、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6期行政复议类案研讨交流培训,在行政争议化解上实现有机衔接、同向发力。 三是提升案件审理质效,综合运用听证质证、现场查勘、专家论证等形式,更加全面、高效地查明案情,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及时通报评查中发现的共性及个性问题,加强督导整改,提升案卷质量。济宁市1篇复议决定书获评为全国法律文书二等奖,2篇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被推荐至司法部。 持续强化监督效能,规范依法行政作用更加明显 一是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监督机制,对近3年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进行全面梳理,逐案监督履行,确保企业权益保障到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08份,责令有关行政机关限期纠正,快速、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行政复议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周期、全过程监督,对引发复议案件比例较高、纠错比例较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重点实时监控,及时制发意见,做实监督的“后半篇文章”,提升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探索“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模式,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协作,将行政复议的“被动”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主动”监督相结合,做到“被动监督一案、主动监督一片”,实现了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 下一步,将严格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切实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专业化工作队伍,强化数字赋能、科技赋能,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不断增强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济宁打造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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