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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令人寒心,难道允许“先斩后奏、先办后批”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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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0 09:00:4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市民通过济宁络问政平台反映邹城市正昌翰林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在楼梯安装广告牌的问题,邹城市给予官方回复。

然而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代表邹城市政府的回复内容却令人寒心。

在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回复中提及“进行了约谈,要求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这句话的言外之意,给人感觉是:已经默许了其违法违规行为,但要求尽快补办各种手续。

未得到邹城市有关部门的批准,这本身就是违法违规,未得到业主的同意这是侵害业主权益,但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回复中只字未提其违法违规行为,这不就是默许了该行为吗?

更可笑的是,要求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这不就是亡羊补牢、事后找补吗?难道在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过程中,均允许先斩后奏、先办后批吗?如果是,那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否存在不作为之嫌呢?

针对邹城市正昌翰林府安装广告牌的事情,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应该先要求其撤掉恢复原状,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吗?而后才是邹城市正昌翰林府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再进行安装。希望此事可以引起邹城市相关监察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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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0 09: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弄吧,真得,这样房子的价格还能维持下,要不然,房价直接垫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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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0 09: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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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0 09:2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动不动就是未得到业主的同意这是侵害业主权益,你业主有什么权益被损害了,真是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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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0 09: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都没人买了,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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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0 09: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事少打听,你个平头老北姓还想跟大腿较劲?一会社区就给你送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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