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快捷登录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条例等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应当避免去以下这8种场所!
1.不得去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和娱乐,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
2.不得去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场所。体制内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对于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场所,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去此类场所。
3.不得去私人会所。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4.不准去高消费娱乐场所,更不能接受安排的吃请及娱乐活动。
5.不得去搞迷信活动的场所,不准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
6.不准参加违反规定的同学会老乡会等场所。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活动,应自觉回避。
7.不得去赌博场所。赌博违法,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就会触犯刑法。
8.不得去其他违法活动的场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使用道具 举报
运河游击队 发表于 2025-2-17 10:19 我想去也没钱啊
赛亚人造人 发表于 2025-2-18 09:50 所以得往上爬
企业的招待场所、婚丧喜庆场所、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搞迷信活动的场所、同学会老乡会、赌博场所。这些我都不想去,那咋办啊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5 S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