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党志军执行了死刑。2024年12月23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党志军死刑。宣判后,党志军当庭表示上诉,后又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撤回上诉。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法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党志军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党志军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党志军案件回放:2024年4月4日上午,党志军驾驶电动自行车小型轿车发生剐蹭。党志军的脚踝和手腕处出现扭伤,他当场索赔5000元,但未能达成和解。当日,党志军被送到郾城区中医院治疗并办理住院手续。 经半个月治疗,党志军已符合出院条件,但是他要求继续治疗,5月3日,党志军办理出院手续。
后来,党志军向郾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天安保险公司赔偿其住院29天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共计18832.93元。 2024年7月23日,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支持了党志军主张的全部医疗费和交通事故救援费,另酌定按15天确定党志军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判令天安保险公司赔偿党志军各项损失共计9384.89元。
另外据党志军的邻居反映,50岁的党志军一直没有成家,他的性格比较孤僻,平时一个人独来独往。收到判决书后,因为皮衣和修车费没有获得判赔,十分气愤。认为法官王佳佳偏袒了对方,于是,滋生了报复心理。 2024年8月7日,党志军在王佳佳居住的小区地下车库守候,伺机行凶。见到驾车返回的王佳佳后,持刀将其杀害,导致王佳佳法官当场死亡。
党志军故意杀人一案,官方和媒体已经耐心细致的做了调查和多方面解读,查明的事实也非常清楚。可以说,该案证据确实充分,判处党志军死刑完全合法、合理、合情。然而,直至如今,网上还有个别网民为党志军行凶行为喝彩,为党志军被判死刑鸣不平!甚至为党志军拍手叫好,赞扬杀害法官的党志军是所谓的民间英雄,说党志军代表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底层群众。 下面摘录几条网友的糊涂评论,希望网友们能把是非辨明:“法律要是能做到公平公正,处处为老百姓着想,做到一视同仁就好。不能是普通老百姓用到法律的时候,法律帮不上你,而当普通老百姓触犯法律的时候,却是法不容情”“党志军一路走好,你争取的光照给了我们,你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别怕身后会有千千万万个你出来,直到阳光灿烂明媚的照耀在祖国的每一寸土地上。是你让司法界有了较大的讨论,你虽身死,但是光辉会照耀到我们每一个人,会让法官判罚更加人性、公平。”
对于党志军案件,希望网友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千万不能做故意鼓噪舆情的糊涂虫。不能为党志军故意杀人行为喝彩、呐喊、点赞、支持和对犯罪分子纵容,更不能为党志军开脱罪名。有些网友明明知道党志军故意杀人,并且罪行极为严重,行为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非常严重。却仍然颠倒黑白,是非不分,将加害人塑造为受害人,把杀人犯塑造成英雄。 我们之所以不能同情党志军,那是因为党志军不服法院的民事判决,还有多种合法的救济途径:他可以向法院申诉反映问题,也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法律监督;如果确有证据或明确线索证明办案法官徇私枉法,还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党志军以残忍手段杀害法官,这一极端做法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更是在践踏司法公信力和法律尊严。
党志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和党志军故意杀人一案均查明:党志军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判决结果完全正确,错误全在党志军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提供虚假证据证明。而党志军明知自己提供了虚假证据,导致其民事案件诉求未能得到全部支持,依然对法官不满,竟而行凶报复。这样的人难道还有道德可言?还能称之为英雄? 所以,希望那些支持党志军的网友一定要清醒,应该承认党志军存在过错,绝对不能美化党志军的行凶行为。更不能故意去网暴一名已经献出生命的法官,而偏偏去维护违法犯罪的党志军。总之,我们应该客观公正的对这起事件的评价,任何时候,网上的舆论都应该让子弹飞一会儿,大家应该相信官方的最终结论。
当然,我们的社会也应该从另一方面反思反省:一个普通的底层,为什么冒险去杀害一名法官?真心希望法治下的阳光照耀在祖国的每一寸土地上,让每一位公民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法律的尊严和公平。 通过党志军报复杀人这起案件,也是为我们法律工作者一个提醒,希望一定要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畏强权与金钱利诱依法裁判,审判过程要确保自己审理的案件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只要做到了这些,才是每一位法官最强大的护身符![url=]#发优质内容享分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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