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62|回复: 8

[百姓心声] 建议彻底整治劳务派遣乱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7 小时前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王雁接受@中国新闻周刊 采访时表示,一些企业和单位为了降低成本、规避法律风险和逃避社会责任,普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将原本应由正式员工承担的工作转嫁给劳务派遣工,从而实现了“用人不养人”的目的。

一些单位违反规定,另出资或通过所属单位、个人注册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自我派遣。还有企业采用“假外包、真派遣”的形式,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逃避法律规制。部分企业把劳务派遣作为用工主渠道,大范围使用劳务派遣工,违反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规定,超比例用工现象严重。

王雁指出,这种做法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性,建议加强对劳务派遣的监管和规范,彻底整治劳务派遣滥用乱象,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 大济宁 APP 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济宁老乡666 1 小时前 威望 +2
发表于 1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工同酬提出的时候我好像还是处男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Lexuan666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橡树之春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不如动物保护法。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济宁饼哥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提出问题,有必要出现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一条政策,直接用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这样可能会少不少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赞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有人发建议了,这次,会有论坛大聪明鸭们,出来骂街么?

几千个代表,几千个提议,都能落实?
能上会讨论的,估计不足1%。

论坛大聪明鸭们,这会儿的气背过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GMT+8, 2025-3-6 22:33, Processed in 0.070649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5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