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国资天团"光环,却肆意践踏法律红线!济宁新嘉公司因虚构资质、违法广告遭重罚20万,监管利剑直指"特权思维"——法律面前无特殊主体,国资背景不是"免死金牌",市场秩序的"高压线"永远带电。当三大国资股东光环蒙尘,这场监管风暴正撕开混改企业的合规遮羞布。 虚假宣传顶风作案!济宁城投保利和光屿湖罚20万,三大国资股东“光环”蒙尘。一家背靠三家地方国资巨头的企业,竟公然践踏法律红线! 近日,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济宁新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嘉公司”)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挥出监管重拳,开出20万元罚单。讽刺的是,这家被贴上“国资基因”标签的企业,却在成立之初便深陷“虚假人设”,其商业操守与股东背景形成刺眼反差。
一、虚假宣传“裸奔”,国资合资企业知法犯法 根据济宁高市监处罚(2025)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嘉公司的违法行为堪称“双料踩雷”: 虚构商业人设:通过夸大经营能力、伪造项目资质等手段误导市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违法广告“飙戏”:广告内容使用明令禁止的绝对化用语(如“最高级”“唯一”),触犯《广告法》第九条。 值得注意的是,新嘉公司并非“草台班子”,其股东阵容堪称“济宁国资天团”——由济宁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济宁城投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创新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联合注资成立。顶着“国资背书”的光环,却将法律底线视为儿戏,此番操作令市场哗然。 二、20万罚单背后:监管利剑直指“特权思维” 尽管新嘉公司暂未被吊销证照,但20万元罚款已释放强烈信号: 执法力度“加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虚假宣传最高可罚百万,此次处罚虽未顶格,但针对初犯企业已属“敲骨震髓”; 国资背景≠免死金牌:管委会在处罚通报中特别强调“法律面前无特殊主体”,直指部分企业依仗国资身份搞“法外特权”的潜规则。 有业内人士直言:“三家母公司均是地方基建、地产领域的‘排头兵’,合资公司却带头破坏市场秩序,这记耳光不仅打在新嘉脸上,更让背后的国资股东颜面扫地。” 三、拷问“国资混改”:合规性监管岂能“灯下黑”? 新嘉公司的翻车,暴露出地方国资混改中的深层隐患: “挂名式”合规:合资公司虽由国资控股,但风控体系形同虚设,股东方“只投不管”的放任态度助长违法气焰; “业绩焦虑”催生乱象:为快速打开市场,部分国企合资项目不惜铤而走险,用虚假宣传“注水”业绩指标。 法律界人士警示:“国资企业本应是守法标杆,若带头‘玩火’,损害的不仅是企业信誉,更是政府公信力。” 20万罚单,罚的是新嘉公司的“虚假人设”,更应警醒所有企业:国资背景不是违法行为的“遮羞布”,市场秩序的“高压线”永远带电。当监管利剑斩向“灯下黑”,这场风暴或许才刚刚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