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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清明将至!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收费提醒,确保殡葬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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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8:0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殡葬领域价格收费行为,确保殡葬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全市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提醒告诫如下:

遵守法规 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殡葬收费相关政策,依法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合理定价 维护殡葬市场秩序

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类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价格,要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服务和商品。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搭售、强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殡葬领域市场价格秩序。

明码标价 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将殡葬服务和商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政策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收费价格,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要严格执行落实收费减免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价格。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殡葬服务单位、市场经营主体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清明节期间价格收费行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发表于 前天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烧纸要定价了吗?还有敢漫天要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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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管好你们官方的火葬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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