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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4 1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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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学校女职工的离职遭遇引来社会关注。据媒体此前报道,张莉是山东泰安技师学院一名合同制教师,自1993年起,她在该学院及其前身学校连续工作31年,已年满50岁。在2024年2月,临近退休时,她却被学院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期为由终止合同。
4月13日,“任教31年临近退休遭解聘”当事人张莉@山东任教31年被解聘教师 发文陈述。文中写到,泰安技师学院人事处3月1日打电话通知合同到期,“到期不再续签,让我尽快去人事处在解除终止协议证明书和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张莉表示,自己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和退休保障问题的申请,并多次拨打12345反映问题,学院4个多月后同意办理退休手续,“自从3月1日开始学院就单方面强制停止了我的工作,停发了我的工资,终止缴纳各项保险。”
另外,张莉还表示,直到2024年2月,工资发到手的都只有2000元左右,“这就是我一个从事教育工作31年的老教师的工资水平,从1993年10月至2024年2月期间,我从未脱离过泰安技师学院(包括其前身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泰安市技工学校、泰安市商业技工学校)的工作,一直在学校担任教学、学生管理及部分党务工作。”
据媒体此前报道,3月27日,学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针对她提出要在学院退休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学院会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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