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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梁山县水务局发布了 2025 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对多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在此次公布的行政处罚结果中,山东九巨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多个建设项目因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罚款。其中,龙城馨悦府建设项目、龙城樾府建设项目、山水龙城建设项目、桃李春晖建设项目、龙城紫金府建设项目均存在此问题,罚款金额从 20000 元到 40000 元不等。此外,该公司梁山运河美墅建设项目和桃李春晖建设项目还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情况,分别被罚款 98000 元和 80000 元。
除山东九巨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梁山分公司外,梁山好汉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也因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被处以 10000 元罚款。
此次行政处罚结果的公布,体现了梁山县水务局在加强水资源管理,规范取水行为方面的决心。通过对违法取水行为的严厉打击,有助于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确保全县水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这一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也对其他相关单位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醒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申请取水许可,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
信息来源:梁山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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