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有网友在山东理工大学附近一家连锁酒店内发现偷拍摄像头,当事人立即报警。
当事人发布的视频显示,摄像头隐藏在电视机下方,有许多数据线、路由器为其遮挡,极其隐蔽。随后,酒店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进行拆除。
今天(5月16日)上午,都市现场记者拨打该酒店涉事门店的电话,听到是记者来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立即挂断电话,记者再次拨打,电话接通后又立即挂断。 今天凌晨,当事人在社交平台发布了后续与店方的协商通话录音,店家表示:“我们也会报警,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是加盟店,我们败诉的话,总部会赔偿你,至于赔偿多少,十万也好、一万也好、五千也好、两千也好、一百也好,那是你们的事儿。”
截至都市现场记者发稿前,当事人已删除了相关视频。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报警处理,并写好起诉书,但酒店内安装的是不是摄像头还需要官方核实。
都市现场记者搜索发现,该连锁酒店2019年11月开业,距离山东理工大学仅有985米,驾车时间1分钟到达。目前,该酒店显示为正常营业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一规定为酒店(民宿)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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