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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山飞雪

[交通出行] 济邹路男子骑车过马路被大货碾死 两车均按信号灯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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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23: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lionking 发表于 2014-4-4 17:37
今天看电视了
大货车应付全责,交规应是 转弯的应礼让直行的!

别说让了,在太白路向东过火炬路的时候,经常有抢着投胎的机动车加速右拐绕到过马路的非机动车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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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23: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右拐不用等红灯能不能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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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00:55: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绝对有盲区,货车驾驶员这个角度是看不见被碾轧之前的电动车的,虽然是大货车全责,应该礼让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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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08: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白路 发表于 2014-4-5 00:55
这个绝对有盲区,货车驾驶员这个角度是看不见被碾轧之前的电动车的,虽然是大货车全责,应该礼让行人的

现在大车哪有几个省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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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10: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货车真的应该好好整治,超载,速度快,而且开起来气势如虹势如破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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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10:35: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电动车有很大责任,都不珍惜自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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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10:48: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低调 发表于 2014-4-4 17:50
不能真拿命去换这几十万啊,老婆孩子带着钱最后都跟人家跑了。

你说的 还是好的 就怕老婆带着钱跑了 孩子留给奶奶爷爷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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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11: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错误在大车,不过这人不注重生命,也有过错,不要喷我,我想说的是:没有命的话,在有钱也不管用。过马路一定要注意汽车,关键的关键是:汽车是铁包肉,电动车是肉包铁,怎么撞也不可能沾光。珍爱生命吧。大车一看就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完事,但电动车人命没了,要钱有何用。:人世间最可悲的事是,人死了有在多的钱有么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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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12: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高于一切,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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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12:3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就是如此的脆弱!珍惜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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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20: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见大车就得躲着 他们的盲区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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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20: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路口的红绿灯是左转右转直行一起变绿,科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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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20: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央视《是真的吗?》节目恰巧在全国多个城市现场做了调查,100辆机动车右转90多辆都不避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而交通法规定右转不避让人行横道上正常行走的行人要扣3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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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20:5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炬路上的电动车 明目张胆的占用机动车道   甚至占两个,看着都为那些sb 悲哀。 右边宽大的非机动车道 人家就是无视。 还有路口的红绿灯 弄得还不如以前,天天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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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21: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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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21: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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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5 22: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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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6 09: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信号设计不科学,再说,绿灯放行,右转向车辆应首先避让直行车辆及行人。驾驶员同志有几个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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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6 09: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唱响明日 发表于 2014-4-5 10:13
大货车真的应该好好整治,超载,速度快,而且开起来气势如虹势如破竹

夜里闯红灯,且无牌照。人民交警,请问,你们拿的是谁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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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6 20:11: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管谁的错,反正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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