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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济宁北侠

[济宁资讯] 青年之声:就业创业\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社会保险\职业鉴定等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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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30 15: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衲 发表于 2015-1-30 11:11
楼主你好,请问李营街道离休的老干部,去世后抚恤金怎么算?去哪领

街道组织办上报区社保局机关养老科。

补充内容 (2015-1-30 15:33):
目前新政策不知是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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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30 17: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夜行黑猫 发表于 2015-1-30 15:47
我有工资打卡证明,工作服,胜诉应该没问题吧

存有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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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30 17: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秋水一刀 发表于 2015-1-30 16:00
关于失业金的 领取
以及 金额
农业户口的 不用交个人承担的那部分 失业保险缴费,只有企业的。

城镇的按月,现在850元,农村的看就业机构如何执行。现在城镇交7个月--12个月的,可以领取3个月。农村的交1年领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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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23:35: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公司工作快一年了,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被公司无故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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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23:35: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公司工作快一年了,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被公司无故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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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31 09: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离退休费项目内容
        基本离退休费
    (一)基本离休费:离休时的标准工资照发(含保留工资、附加工资)
    (二)基本退休费:退休时的标准工资按照工作年限和规定比例计发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        计发基数:
一、未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离退休的人员
      (一)离退休时的全额工资
      (二)增发的离退休费
      (三)按国发[1985]6号文件规定增发的生活补贴17元
      (四)按国发[1979]245号文件增发的副食品价格补贴5元、按[1991]财综字第44号文件规定增发的粮油补贴6元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二、参加了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未参加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离退休的人员
      (一)离退休时的全额工资(含特级教师补贴和教师、护士工龄津贴)
      (二)增发的离退休费
      (三)按[1991]财综字第44号文件规定增发的粮油补贴6元
三、参加了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未参加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离退休的人员
       (一)离退休时的全额工资(含特级教师补贴和教师、护士工龄津贴)
       (二)增发的离退休费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四、参加了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离退休的人员
     ****计发办法:
         民发[2007]64号、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和今后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发放标准:
         (一)民[1986]优6号文件规定:因公牺牲的,按其牺牲时计发基数20个月的标准发给。病故的,按其病故时计发基数10个月的标准发给,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二)民优函[1994]212号文件规定: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取消1986年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最高数额不得超过3000元的规定。
         (三)民发[2007]64号、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因公牺牲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

丧 葬 费
        一、[1989]鲁财行字125号文件规定: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每人500元。开支内容包括:服装、整容、遗体运送、临时寄存、火化、骨灰盒及其存放等费用。
        二、鲁财综字[2003]40号文件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将丧葬费的标准定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

遗属困难补助
鲁人发[2005]22号文件规定:
        补助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含离退休人员)病故以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对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的下列亲属,有死者原工作单位定期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父(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遗属困难补助
         (二)母(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不满16周岁或者年满16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四)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五)遗属系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在校学习(不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列入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遗属困难补助
        补助标准
         (一)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部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济政办发[2008]5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5区由人均300元提高到330元;长清区由月人均260元提高到300元。章丘市和平阴、济阳、商河3县政府负责根据实际,对各自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遗属困难补助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属,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1、死者系因公牺牲并被授予烈士称号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一)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50%。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一)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30%。
         3、因工死亡人员的遗属以及孤独单身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一)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20%。
         兼有1、2、3项几种情况的,只能按其中一项提高补助标准,不能累加。
遗属困难补助
        (三)遗属按规定享受的补助费总额,不受死者生前原工资总额或离退休费总额的限制。
        (四)死者生前父母分别由死者及其兄、弟、姐、妹共同供养者,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死者原所在单位按规定补助标准的50%发给,不足部分由兄、弟、姐、妹共同负担。本通知下发前已核定的供养关系,不再改变。

遗属困难补助
        其他有关问题
        (一)核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应以工作人员死亡当时是否符合补助条件为准。工作人员死亡时遗属不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后来符合补助条件且生活确有困难的,可视情况予以临时补助。
        (二)死者父母中一方有固定收入(如退休费、个体经营收入)的,另一方不列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三)因违法等原因造成死亡的,其遗属不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补充内容 (2015-1-31 10:13):
济宁市现在机关事业遗属补助750,企业遗属补助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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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31 10: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8月2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2014〕33号 )规定;  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确定。 二、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所需资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现行渠道解决。 三、上述规定执行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起。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要做好衔接工作。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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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3 20: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我们单位因为工作人员漏报,少给我买了两年半的养老保险, 后来发现漏报,单位负责养老保险的同志去社会保险处补报,   社会保险处对我们单位发工资的方式不认可,不能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说需要职工的签名的才行(我们是中国银行直接打到工资卡里),单位负责办理养老保险的同事现在含糊其辞,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很纠结,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吗?我们单位是入职一年后给买住房公积金,我的公积金都是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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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3 20: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我们单位因为工作人员漏报,少给我买了两年半的养老保险, 后来发现漏报,单位负责养老保险的同志去社会保险处补报,   社会保险处对我们单位发工资的方式不认可,不能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说需要职工的签名的才行(我们是中国银行直接打到工资卡里),单位负责办理养老保险的同事现在含糊其辞,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了,很纠结,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吗?我们单位是入职一年后给买住房公积金,我的公积金都是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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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13:12: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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