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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济宁北侠

[济宁资讯] 青年之声:就业创业\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社会保险\职业鉴定等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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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1 10: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请问医疗保险报销的时候,(1)还没退休,断交的和连续交的区别?如果都交够10年了,还有区别吗?(2)医保断交几个月需要必须续接?另外听说,断交后超过3个月就清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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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18: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麻烦问一下,我是居民参保的任城区新农合医保,由于怀孕引起的高血压导致重度昏迷,怀孕29周,经过抢救进行了刨宫产手术,婴儿未保住,抢救期间花费了很多的费用,这样的情况可以按重大疾病报销吗?如果可以,我应该去什么部门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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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21: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 领失业金期间的养老保险可以自己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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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8 02: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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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0 13: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风流猪猪侠 发表于 2017-6-16 21:11
请问 领失业金期间的养老保险可以自己交吗?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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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12: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6月21日,济宁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调整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178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5891元。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按照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5891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178元。

6月21日,济宁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调整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月缴费基数为3178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5891元。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以此为依据。按照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5891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1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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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6 07: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侠你好    失业培训后一直没通知考试,对以后的失业待遇有影响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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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7 14: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请问从企业离职后,存单位的档案应怎么处理?是个人拿着吗?(单位没有在人才中心办理代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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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9 13:33: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侠大哥,我老婆事业单位上班9个月了,之前的保险中断。我在企业,保险一直在缴。请问,媳妇下个月生孩子,都能报销什么费用?去谁的单位报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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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9 17: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侠你好:
           我的一个师傅今年50岁,在工程单位干铆工,此工种国家规定55岁退休,现在企业没活干,想去个人的公司上班,是否还能按照铆工这个工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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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30 09: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侠老师,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办理失业金?请告诉具体流程,市直企业五险一金不缺。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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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2 11: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fengqingyang 发表于 2017-6-26 07:06
北侠你好    失业培训后一直没通知考试,对以后的失业待遇有影响吗。   谢谢

按时培训就好,主要是一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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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2 11: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坛主 发表于 2017-6-29 13:33
北侠大哥,我老婆事业单位上班9个月了,之前的保险中断。我在企业,保险一直在缴。请问,媳妇下个月生孩子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4〕14号
第九条 参保人员自缴费次月起,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一)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妊娠和分娩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及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
(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医疗费用。
第十条 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和《济宁市生育保险怀孕检查基本项目》(济人社发〔2012〕28号)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即时结算。
第十一条 参保人员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一)产前检查、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职工个人不负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以下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费用结算:孕期检查医疗费定额标准为1000元/人次,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医疗费定额标准分别为2000元、2500元和3100元/人次,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医疗费定额标准为180元/人次,流产术、引产术和绝育手术费定额标准为500元/人次;
(二)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按前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三)参保人员患妊娠期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并发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按照《济宁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单病种及最高限额标准》(济劳社〔2009〕56号)规定执行;
(四)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生育保险医疗费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低于生育保险医疗费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
生育职工要求提供特殊医疗服务(含自行要求增加检查内容、未有剖腹产指征本人要求剖腹产手术等),相关费用由职工个人支付。


补充内容 (2017-7-2 11:49):
1、事业单位如交的机关,参照上面执行  2、如事业单位单位,交的企业险,必须连续缴费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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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7-2 11:5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晴空万里的云彩 发表于 2017-6-29 17:07
北侠你好:
           我的一个师傅今年50岁,在工程单位干铆工,此工种国家规定55岁退休,现在企业没活 ...

如果在原单位干够10年,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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