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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常识] 坐个车被判刑1年?这种操作千万别做 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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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6 15:51:44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与之带来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时候一个不小心的动作就可能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比如下车时没看周围情况就开门,造成骑电动车的人撞车门而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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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杨女士就是这种事故的经历者。据悉,在2017年8月17日19时,被告人杨某乘坐其姐夫胡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北口时,胡某将车辆临时停靠在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内,杨某打开的左后侧车门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刘某颅脑损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而杨女士解释道“因为要给孩子买东西,所以我姐夫就将车停在了路边,我就拉开了左后车门。谁知道刘某正好骑车过来,结果就撞上了,但没想到,事发后5天刘某死亡,还是我姐夫报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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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杨某还承认自己下车前并没有观察车后方有没有车,当时天已经黑了。“一开始刘某躺在地上,后来他自己坐起来了,而且还能说话。”而交通队认定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驾驶人胡某负次要责任。

而在今年3月12日上午,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杨某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审。现场法官问杨某是否赔偿了刘某家人,杨某表示未赔偿“我一直都想赔偿,刘某的家人到现场后说等不及救护车来了,就自己开车去医院了。我因为要在现场接受交警调查,就没去医院,后来怎么谈的赔偿我也不知道”。当庭出具的杨某丈夫的证言显示,杨某的丈夫称家里没有赔偿能力,杨某说自己家里确实不富裕,3个孩子都到了上学年龄。杨某表示,“我一直想赔偿,现在没有能力,等出去后我会打工赔偿的。”


经过审理,法官当庭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

问题来了,乘私家车时除注意上下车开车门外,还要注意哪些?

1.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2.乘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3.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4.坐在车上不要向外乱丢垃圾,这样既污染环境还会伤到行人。
5.上车后要检查好车门是否关好。
6.车上尽量不要抽烟,不小心烟灰很可能点燃其他易燃物品。

温馨提醒:

其实因为开车门导致伤及别人的事件不在少数,很多人都认为开车门这种小事情不需要多么注意,其实恰恰相反。很多小事虽然发生概率比较低,身边出现也很少,但还是要抱有防患未然的心态。这次交警队认为开车门的乘客为主要责任,汽车驾驶人为次要责任。查叔在这真想说句,车门不是你想开就能开,一旦“开错”将面临牢狱生活。下车前还是好好注意周围的情况,万一不小心再发生类似事件,后果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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