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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铁道部、商务部等12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的支持力度,为民营物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实施意见》指出,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要求“各地要在切实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文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的支持力度,为民营物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实施意见》强调指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推动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对于促进物流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快形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管理体制,为民营物流企业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其中包括,打破阻碍物流设施资源整合利用的管理瓶颈、完善资质审批管理、简化注册经营手续,以及切实减轻民营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民营物流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民营物流企业融资环境,并支持和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坚强与国内国际同行间的联合、重组和合作,鼓励民营物流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