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第四季度和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11月9日,《济宁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发布。 《方案》指出,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点位数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行为,从持有源头上减少烟花爆竹违规燃放风险因素。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全过程监管,严防烟花爆竹非法流入禁燃禁放区域和居民家中,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居民健康生活、欢度佳节营造良好环境。 应急、供销部门要从严实施经营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经营许可。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布设、合理压减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数量,从2023年10月1日起,对不符合规划布局、多发超发的经营许可证,一律予以收回。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清理整顿行动,对设置在禁燃禁放区域的零售店(点)依法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坚决关闭取缔。将关闭取缔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 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部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线上线下情报信息线索收集,及时查破群众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依法捣毁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消除非法烟花爆竹滋生土壤;市场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并及时通报应急管理、公安部门追根溯源;城市管理部门对发现的沿街流动销售烟花爆竹的,要及时通报应急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主城区 北至北二环—杨家河路 东至东二环路 南至南二环路 西至西二环路 兖州区 北环城路以南 泗河西岸以西 大安河以东 丰兖西路—大禹南路—南环城路一线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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