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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汽车] 记分周期怎么算?新交规是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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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1 15:10:40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记得上大学那会学车,有个一起学车的小伙伴说,等考完驾照后可以拿驾照替人销分能“赚钱”。当然小编也是后来才知道这种事情是非常不可取的,是犯法的。在这里小编要郑重声明千万不要做出这样的行为,因为最新的交规已经有规定,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可是要重罚的,不要因为这样的情况而把辛苦获得的驾照给整没了,那就实在对不起自己了。下面小编给大家说说新修订的刑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了新的规定!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一次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谋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还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考,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当然除了这些外,很多人比较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被扣分后,什么时候可以恢复12分。也就是记分周期的事情。下面小编给大家讲下。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还是建议大家在日常的用车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免扣分情况的发生。而至于前面提到的销分,那个是绝对不可取的,咱们还是远离这样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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