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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听途说] 天气“亮红灯”,学校要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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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8 08:53:2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日前,市教育局依据相关规定制订了《济宁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据悉,在接到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时,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电话、短信、校园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将次日(或当日)全天停课安排告知学生和家长,预警解除后,要及时通知学生复课。
    II级响应,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
    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当出现不同级别的预警响应时,教育系统将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其中,Ⅳ级响应时,出台相应的健康防护措施,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倡导师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Ⅲ级响应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工程渣土运输。倡导师生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Ⅱ级响应中小学及幼儿园停止所有户外活动,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济宁主城区、各县(市、区)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I级响应,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在Ⅰ级响应里,除了上面的措施之外,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临时停课。同时,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而到校中小学学生和到园儿童的看护工作,并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在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应提示家长对孩子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
    此外,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按照市交管部门要求,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实行号码和区域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除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各高校在保证日常教学、学生生活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教职员工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值得注意的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并保证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
    值得注意的是,当日8时至22时,本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且在22时仍维持的,或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发布过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的,各学校应将按本预案采取相应措施。6时以后至上课前(8时)本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的,学校可灵活安排教学活动。
■链接  预警响应如何分级?
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同时,对应的预警等级,也实行4级响应。
当发布蓝色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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