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拨打热线电话反映了城区许多共享单车频遭“黑手”一事,希望可以呼吁市民文明用车。针对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调查了城区共享单车遭破坏情况,通过走访洸河路及红星路部分路段,未发现被严重损坏的共享单车,但二维码被破坏的情况确实存在。 目前,城区共享单车中较为常见的是单车二维码一般在车把中间位置及后车锁位置,市民可通过软件扫描二维码用车,十分方便,而二维码一旦损坏,单车将不能开锁也就无法使用了。调查中,记者注意到,部分共享单车的二维码存在被圆珠笔涂画、被其他覆盖物遮挡、被划破损以及被抠掉的情况。有的车子两处二维码被破坏一处,还可使用,有些则是前后二维码均遭“黑手”,变成了摆设。 在樱花园小区居民楼下,记者看到一辆蓝色共享单车车把中间的二维码消失不见,后车锁上的二维码被记号笔涂画,无法扫描。“我家住高新区,之前有段时间我就发现,一楼邻居家门口经常停一辆共享单车,本来以为是图方便随意停放,但后来有一次我想骑才发现二维码被损坏、抠走,其他人根本没办法用。”李先生愤怒地说。 除了破坏二维码,部分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时还存在停放不当的情况,将共享单车停在马路边,占压人行道,停在站牌处都会影响其他人正常通行。记者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到,外地已有人因私占共享单车被拘留,市民应引以为戒,文明使用。
律师:已构成对公共财产权或者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
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或损毁单车二维码,导致他人无法使用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公共财产权或者供应商财产权的侵犯,同时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其涉及金额较小,无法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是其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根据其情节,可以由公安机关酌情对其依次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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