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841|回复: 15

[道听途说] 你们知道江歌和刘鑫的事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0-26 00:16:03 来自手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留日女生江歌遇害711天,其母宣布将对其同学刘鑫提起诉讼
在日本被害的中国女留学生江歌的妈妈发文:“今天,我爱女江歌被害711天。今天,我收到了经过中日国家相关部门公证好的,有关江歌被害案的法律文件,接下来,我将依法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181026_568482_1540484158030.png
20181026_568482_1540484158484.png
20181026_568482_1540484158707.png
20181026_568482_1540484159599.png
 
 
发表于 2018-10-26 09:3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你逢场作戏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00:2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新闻。对当事人而言,这是一辈子的疼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最佳马甲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0-26 00:20: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梦两三年 发表于 2018-10-26 00:19
按理说刘鑫是个受害者,应该站出来指证陈,但是却撒谎掩盖,所以刘鑫肯定做了什么对不起江歌的事,不敢说, ...

一个命案,三个受害者,三个家庭的惨痛,先不说刘鑫在案发时的种种表现,光她在案发后对江妈妈说的那些话在微博上种种对江歌的污蔑指责,必须提起诉讼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密码又忘了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00:19: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理说刘鑫是个受害者,应该站出来指证陈,但是却撒谎掩盖,所以刘鑫肯定做了什么对不起江歌的事,不敢说,不要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00:22: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仔细看过局面的采访,她说,人都会犯错,当时的情况刘鑫害怕,锁门我能理解,但如果之后刘鑫爸妈立刻带着孩子到我面前告诉我这孩子要打要骂你随便,我们陪你一起面对这件事,我根本不会到这个地步,这段话对我影响很大,江歌妈妈都能接受你锁门,你为什么还如此冷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00:23: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性是复杂的。认识不到这一点,有很多事都理解不了。到了这个地步,不谈道德,不谈道理,不谈应该,就看法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07:54: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了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07:54: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了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08: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09:24: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杯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09: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开庭一直在关注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09:4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起诉有什么用,我被捅的钱还没拿到里,对方没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10:16: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心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11:55: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匪气太重 发表于 2018-10-26 09:35
江歌的妈妈这辈子都走不出去了,偏执狂的性格。

独自带大的孩子,她就是江妈的全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0-26 21:4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收益者刘鑫家里做的不地道。悲剧出来以后,刘家就该第一时间说明情况,郑重表达感恩心情。毕竟刘鑫是江歌家里的幸存者,就算给江歌妈妈养老送终都不过分。事实上,刘家还说人家江家的孩子是短命鬼之类的,任谁都很难接收,这不是恩将仇报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5 10:29 , Processed in 0.251667 second(s), 35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