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公安局中心街派出所日前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抓获违法人员王某某(女)、陈某某(女),两人均未满18岁)和收购赃物违法人员张某某(男,57岁)。
8月2日晚,楚某某报警称停放在利民小区2号楼下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中心街派出所民警调取现场及周边大量视频监控,发现系两名小女孩,在唐宁街北门从一辆黑色轿车下车后步行到利民小区2号楼下,将报警人未上锁的电动自行车骑走。
民警迅速锁定两名违法人员王某某、陈某某。8月5日中午,在 济宁万达附近某宾馆将两名违法人员抓获归案。
在大量证据面前,违法人员王某某、陈某某对盗窃电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供述把盗窃的电动车卖给张某某的违法事实。
办案民警根据供述,于8月5日下午将收购赃物违法人员张某某抓获,追回被盗电动自行车。
目前,3名违法人员已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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