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给予处罚...
中国银行济宁分行违规被罚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共处以2万元罚款。
中国银行济宁分行早在8月就被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济宁银)罚字[2019]第2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存在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3] 第5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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