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快捷登录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是济宁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涉农立法,也是山东省首部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的专项地方性法规,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22年1月2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总则、规划和建设、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粪污治理、村容村貌治理等七章,共四十九条,确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为济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