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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0 14: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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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已过
炎暑即将来临
我们一直强调的头盔
大家一定要戴好
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从“头”开始
“同志,您的头盔放在车筐里可不行,请将头盔戴好!”“我就到前边超市买点东西,想着这么近就没戴,以后一定注意。”5月9日上午,在中御桥北路红花路口执勤的交警正劝导一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5月1日起,《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多措并举、多警种联动,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执勤现场,民辅警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口头警告,告知其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教育引导驾驶人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提高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意识。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出现骑车打电话、玩手机、不戴头盔的行为,初次违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信息,再次违反且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5月1日至8日,兖州警方共劝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行为1.4万余例。随着公安机关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整治的不断深入,大部分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多数能做到出行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中发现,仍有不少群众没有养成驾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习惯,很多人更是“带”而“不戴”。
“戴好安全头盔,既是对自身的安全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带’着头盔不等于‘戴’了头盔,安全依然没有保障。”执勤中的民辅警不断向部分群众宣讲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一旦发生意外,人便会直接接触地面,而身体各部位中往往最先着地的便是头部。
执勤过程中,民警还发现有部分驾乘人员,头盔确实是“戴”了,但是下方的系带并没有系牢,有的甚至不系。这种情况遇到危险时头盔十分容易掉落,不能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还有一些心存侥幸的人,常常和执勤民辅警“躲猫猫”,看见前方路口有执勤人员,立刻戴好头盔,骑过路口便摘下头盔放进车筐。殊不知,这种侥幸行为十分可怕,摘下的是头盔,丢掉的却是自身安全。切记带子系牢、扣子扣好、头盔才能牢牢戴在你的头上,安全才能一路相随。
带头盔≠ 戴头盔
没有正确使用头盔同样等于零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头等大事” 别侥幸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为生命增加一份保险
请您时刻对自己的交通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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