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8月15日20时,鱼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微山县疾控中心协查信息:在鱼人员王某某,曾于8月13日与初筛阳性人员高某某同乘Z274次列车15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王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8月14日、1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通告王某某返鱼后活动轨迹,并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8月14日17:26从济宁汽车总站乘坐大巴车(车牌号鲁H03056D)返鱼。18:40左右到达鱼台汽车站,19时左右骑电动车来到鱼台县人民医院采样点采集核酸,19:11乘坐出租车,19:31回到王庙镇东谢村家中,当天未再外出。 8月15日上午未外出,18:30左右到家得利超市(王庙镇东谢村)购买雪糕后离开,当天未再外出,23时被接送至鱼台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目前王某某已完成3剂次新冠疫苗接种,自述外出期间均全程佩戴口罩,现无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不适症状。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于上述时间段与王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继续绷紧疫情防控弦,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次。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凡因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 咨询电话:0537-6211911、0537-3321155 鱼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鱼台县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8月15日10:13,鱼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陕西省城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信息:在鱼人员李某某,曾于8月13日与初筛阳性人员高某某同乘Z274次列车15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李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8月14日、1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通告李某某返鱼后活动轨迹,并寻找与其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 8月13日23时到达兖州火车站,由其家人开车接回,8月14日1时回到鱼台县张黄镇陈庄村其女儿家中。9时左右骑电动车到张黄镇阚家村自己家中,11时左右骑电动车到张黄镇卫生院采样点采集核酸后返回,当天未再外出。 8月15日上午未外出。12时左右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目前李某某已完成3剂次新冠疫苗接种,自述外出期间均全程佩戴口罩,现无发热、咳嗽、咽痛、乏力等不适症状。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于上述时间段与李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继续绷紧疫情防控弦,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次。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凡因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 咨询电话:0537-6211911、0537-3321155 鱼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