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764|回复: 4

[济宁资讯] 个别商户突破底线,趁机哄抬物价,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9-13 08:50:5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记者从济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济宁市场监管人“逆行”而上,切实加强市、区联动,为民保“价”护航,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

济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发改、商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紧急会商价格监管措施,对防疫物资与生活必需品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明确商品进销差价率,综合研判界定哄抬价格的执法标准,落实保供稳价工作。围绕精准供应配送、价格备案、明码标价等方面,规范3家保供单位做好“配送包”明码标价。持续向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经营商户发布提醒告诫函,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引导,避免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

记者了解到,济宁市任城区局、高新区局、太白湖新区局执法人员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和困难,持续强化价格联合执法高频高压,切实保障辖区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重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4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758家,发放提醒告诫函668份,现场纠正不规范价格行为23起,立案7起。检查发现个别商户突破底线,趁机哄抬物价,构成价格违法,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查处。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在此提醒全市广大经营者,要认真遵守《价格法》等有关规定,经营者定价要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做到明码标价。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对出现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有诉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发表于 2022-9-13 11:45: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taiping_123 发表于 2022-9-13 09:07
群里的呢? 朋友圈里的呢? 抖音里的呢?

微信群里那些关系户们卖货价格才厉害呢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星火&燎原 威望 +2
taiping_123 威望 +2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13 15: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taiping_123 发表于 2022-9-13 09:07
群里的呢? 朋友圈里的呢? 抖音里的呢?

这才是关键,贵在这上面,没有保护,能这么高?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taiping_123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13 09:07: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群里的呢? 朋友圈里的呢? 抖音里的呢?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济宁饼哥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9-13 15:5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饼哥 发表于 2022-9-13 11:45
微信群里那些关系户们卖货价格才厉害呢


大部分的埋怨,就是少数人的商机,
大多数的危机,就是一部分人的千载难逢的机会;

当大部分人感觉是时机蜂拥而上的时候,
你没觉察到自己已经站在高高的山岗上了,
并且是“前无来者,后无古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7 17:57 , Processed in 0.092894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