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028|回复: 14

[百姓心声] 上海一男子求子心切,二婚后又重婚却仍得女儿,获刑八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0-12 07:02:3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生育一个男孩,男子岳某经历两次婚姻,后又于婚外与他人夫妻相称,并生育孩子。

10月1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松江法院”)获悉,该院判决被告人岳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上海松江法院介绍,2006年,被告人岳某与第一任妻子王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几年后儿子不幸生病夭折。岳某悲痛之余,一直希望妻子再为其生个男孩,而王某则认为自己身体状况不好,不适合再次生育。二人因此分歧愈大,最终于2013年办理了离婚手续。

为求子,同年岳某便与第二任妻子林某登记结婚,婚后又育有一女。从2016年开始,岳某以其父亲生病需要照顾为由常回老家,开始还会回去看望妻子,但从2017年开始不回家。

后来林某与岳某第一任妻子聊天中,得知岳某曾在带大女儿出去玩时携一女性陪同,且那名女性已明显怀孕,岳某让女儿叫她妈妈,说“妈妈”肚子里有个弟弟。

经向亲戚证实,那名女性名叫邢某某,岳某对外宣称自己已经与林某离婚,邢某某是其现任妻子,二人互称对方“老公”“老婆”。原来,岳某早已在老家和邢某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且让邢某某和父母住在同一栋楼,还另外租了一处房屋供二人在沪居住。

岳某本想等邢某某生下男孩后,抱回家给林某抚养,但邢某某分娩的也是一个女儿。生产时岳某一直陪同,在医院的材料中登记其与邢某某是夫妻关系,且为新生儿的父亲。岳某的邻居看到他们同进同出,共同采买生活用品,共同缴纳物业费和电费,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抚养孩子。

2021年底,经林某向公安机关控告,岳某被抓获案发,后检察院以其涉嫌重婚罪向上海松江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松江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岳某有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鉴于被告人岳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岳某犯重婚罪,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岳某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已生效。

来源链接
发表于 2022-10-12 07: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要个儿子给自己找罪受吗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一阵阵轻风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咋还有人会有这种思想,悲啊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一阵阵轻风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生儿子这也太执着了。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一阵阵轻风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也是执念太深了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一阵阵轻风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男生女是取决于男人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一阵阵轻风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往往最后守在父母尽孝的都是女儿[捂脸]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一阵阵轻风 威望 +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得多有钱呀,非得生儿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其自然这样最好[比心][比心][比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自己的问题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计划着与别人生了男孩,然后抱回家让妻子扶养,妻子就这么好欺负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呲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0-12 07: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命中注定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4 22:32 , Processed in 0.112200 second(s), 3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