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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7 20: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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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济宁中心城区2022-2023年度采暖期提前供暖的通告》。通告指出,根据天气预报情况,为保障广大市民用暖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济宁中心城区(含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2023年度采暖期集中供暖时间统一提前至2022年11月9日0时。
中心城区各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提前供暖。提前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
其他县(市)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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