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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法院:系赠与,房子归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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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5 09:40:2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3日,江苏无锡中院通报一起爷爷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后起诉收回的案件。张某购买一套学区房,与妻子陈某居住。2018年9月,孙子小张进入小学读书。2019年8月,张某夫妇与儿子儿媳签订合同,买受人为小张,成交价为10元,将房过户给小张。但产权证仍由张某持有,房屋也由张某与陈某继续居住。2021年陈某住院,老夫妇与儿子发生矛盾,儿子自行将产权证挂失、重新申领并持有。陈某死后,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将房屋恢复登记至其名下。张某称将房屋过户给孙子系为其入学所需,而儿子认为是自愿赠与。法院认为,双方虽对房屋过户真实原因有异议,但均认为签订合同不存在真实房屋买卖合意,房屋买卖成交价10元,非正常房屋买卖价款,故应认定案涉二手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过户时小张已入读对应学校,张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为入学暂时过户,故认定为赠与。因此,法院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归小张所有。张某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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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彌芥子 2022-12-5 11:35 威望 +2
发表于 2022-12-5 09:5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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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10: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人狗屁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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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10:3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外日,不是一家人 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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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10: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和万事兴,这样家庭过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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