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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以互助为目的销售少量抗原、退烧药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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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4 08:40:4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一个朋友问我,他全家都阳过、阳康了,家里还剩一些抗原和退烧药,鉴于现在这些东西特宝贝,他不想浪费掉,于是想通过朋友圈、微信群,原价转让出去,这行为违法吗?


我回答,按理这是互帮互助、行侠仗义的行为,应当鼓励才对。但目前世道险恶、人心叵测,还是多加提防、小心为上:最好不要卖,免费送给有需要的朋友;如果确实想收回成本,可以卖给熟人,而且不能加价,只能原价转让,否则被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就麻烦了。


于是,朋友就准备在朋友圈、微信群发贴,发布原价转让自已用剩的抗原、退烧药的信息,但很快朋友又打电话给我,说有人在朋友圈卖抗原被抓了,还有不少人的朋友圈、微信群因发布销售抗原、退烧药的信息被封了。问我怎么办?我说,那就别发了,你就做点好事吧,把剩下的抗原、退烧药免费送给小区物业或者附近药店,让他们转送给需要的人。


最近,类似《朋友圈卖抗原、退烧药?这些行为违法!》的文章刷屏了,还有这篇文章《第一批在朋友圈卖抗原的人,已经进去了!》更是吓人,说第一批在朋友圈卖抗原的人已经进去了!比如上海的董某已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院的审判。



以互助为目的销售少量抗原、退烧药的,不属于违法行为!-1.jpg


江西高院普法指出,个人售卖抗原试剂盒属违法行为;抗原不同于一次性口罩,个人私自贩卖抗原试剂属于违法,如果试剂出现假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情节严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详见《【以案释法】朋友圈卖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更重要的是,12月21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微信个人账号违规发布涉疫产品营销信息处理公告”,指出:“利用微信个人账号发布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营销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微信用户通过聊天功能、群、朋友圈等功能发布前述产品营销信息,也违反了平台规范。此外,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前述产品,也同样属于违规行为。”“对于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抗原检测试剂、药品营销信息的微信个人账号,微信团队一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违规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理。”同时公布了部分被处理“微信账号”。


众所周知,目前最缺的就是退烧药,真是救命的药啊!但很多人就是买不到,同时却有人家有剩余。此时如何在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的前提下,快速实现退烧药的自行调济、互帮互助,需要大家认真思考。我认为,这个时候绝不能一抓了事、一封了事,需要更多慈悲、宽容,让发烧居民都有退烧药吃,应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


其实,出于互助目的,通过朋友圈、微信群销售自己所用剩余的少量抗原、退烧药,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比如: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药品或者销售上述药品,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或者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当年,我也是力主加上这个出罪条款的!


也就是说,“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举重以明轻,既然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那么也不属于违法行为。


有人问我,老百药为什么抢药、囤药,我说,老百药抢药、囤药,源于政府服务不到位,确实有不少人发烧后买不到退烧药,找政府要也要不到,这个时候老百姓能不发慌吗?!如果政府事先组织药厂大量生产退烧药,保障市场足额供应,老百姓随时都可以买到药,老百姓就不会抢购囤药了;如果政府像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其他国家地区一样,为每位发烧居民免费发放抗疫包,老百姓当然更不会去抢药囤药了。


希望执法部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希望微信也能更加实事求是,这个时候千万不要打击民间互助行为,一定要让老百姓有药吃、有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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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4 08: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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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4 11:57: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老百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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