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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新冠治疗用药可临时报销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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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 07:47:0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医保局:包括Paxlovid在内的新冠治疗用药可临时报销至3月31日日前,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Paxlovid)未通过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有公众担心这将影响新冠用药保障。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表示,按现行的新冠药品报销政策,Paxlovid仍可临时报销至2023年3月31日。黄心宇说,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近期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延续了目录外新冠治疗用药的临时报销政策,先行支付至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患者用药报销不受影响。此外,现行版医保目录内新冠对症治疗的药品有600余种,品种比较丰富。黄心宇介绍,2020年疫情发生之初,国家医保局就出台了“两个确保”的新冠费用保障政策,将诊疗方案内的目录外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随着诊疗方案的更新,及时跟进调整。黄心宇说,近期也有一些其他新冠治疗用药陆续上市。随着上市新药的增多,新冠治疗用药的保障水平和能力将稳步提升。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加强对新冠治疗用药的价格监测和管理,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同时全力做好相关费用的保障工作。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日前落下帷幕。三款新冠治疗用药进入谈判,其中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由于报价过高未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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