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济宁太白湖某学校教师职称聘任停滞不前,有关部门不作为
网友反映:北湖中学的一名教师,参与了2021年度的高级职称评定,2022年4月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通过。按照省职称评定工作文件,应该于第二年及时聘任。据了解,同一批次的高级职称聘任,任城区和高新区及周边的县,都已经完成了聘任。而北湖区的工作一直停滞不前。通过学校领导了解,说是区教育局的领导一直在积极推动工作,问题出在区有关部门的个别人员工作不作为。在其位,不谋其工作,这种工作态度怎么让基层人员满意。希望上级领导体谅最底层老师的难处,不要寒了全区普通老师的心,尤其是马上快退休的老教师。加快工作进度,请区领导过问。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 实现评聘有效衔接。教师职称评审应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一般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由用人单位按程序推荐参加评审,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应及时聘用到相应岗位,及时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教师岗位评聘牵扯到多个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教师职称评聘政策、标准、程序等,监督和指导评聘工作的实施。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教师职称评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岗位设置、评聘条件、评审标准等。 3. 学校:负责教师职称评聘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岗位申报、资格审查、评审、聘任等。 4. 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职称的教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聘任。 5.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 6. 教师工会:参与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监督和协调,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以上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共同协作,确保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此老师疑惑,为何同一批次的高级职称教师,任城区和高新区及周边的县,都已经完成了聘任,而北湖区的工作却一直停滞不前? 问题是出在了学校还是区教育局或是区其他部门? 领导所说的区有关部门的个别人员工作不作为,到底是哪个部门?
网友们也纷纷发表了看法。
想必这位老师的声音也代表着广大老师的声音,希望此事能引起重视,依据相关规定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让老师们更好地服务学生和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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