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546|回复: 2

[城市建设] 嘉祥县星河湾超市欺诈消费者,建议对星河湾超市进行查处,停止伤害消费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8 09:36:50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903ebcc2a2d19b14f16fcaf5dd3c7cb.jpg

    嘉祥县星河湾超市(萌山路店)违法,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7月3日,消费者在星河湾超市购买士力架产品,货架上的所有价格标签均标识价格为12.8元,于是拿了一包。在柜台结账时,收银员说价格是21.8元,消费者告诉收银员货架标价是12.8元,收银员冷淡回复以扫码为准。消费者只能回去重新选购一包并进行了现场拍照。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是故意欺诈消费者,将高价的商品放在低价标签上,诱导消费者选择。结账时消费者要么不注意直接付款,要么忍气吞声付款,要么放弃购买,要么重新进行选择,以上几种情况都是对消费者时间和心理的伤害。同时,星河湾超市不止一个点发生此类情况,嘉北路店也发生过。星河湾嘉北店将杂牌的香肠混装在双汇的货架上,价格也仅标识的双汇牌2元,结账时发现价格是3元,同时仔细观察牌子是模仿的双汇。高度怀疑星河湾故意不明码标价坑害消费者,或者该超市管理能力低下,建议对星河湾超市进行查处,停止伤害消费者,还老百姓一个公正的环境。

发表于 2024-7-8 09: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不是问题,嗷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8 10:00: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5 01:11 , Processed in 0.089261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