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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爷爷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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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8 09:51:4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苏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遗产继承纠纷。妻子李某去世后,王某在未告知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私自与孙子王小丙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成交价30万元。王小丙后续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并未支付30万。知晓此事后,王某的其他子女认为涉案房屋为遗产,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法院经审理认为,爷孙两人以买卖形式掩盖赠与之实,擅自处分遗产,其行为无效。王某与王小丙抗辩王某将涉案房屋过户在其唯一的嫡孙子名下,符合我国传统理念与价值观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法院确认王某与王小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发表于 2024-8-28 09: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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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8 09: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指定继承人为孙子王小丙,请问这种指定有效吗?我认为可以至少获得3/4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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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8 10: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不行,可以提前给子女说,子女同意可以。不同意还真不行。除非生前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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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8 10:1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妻共同财产。有老太太的一半。老太太去世了,孩子们有法定继承权。老头可以立遗嘱处置他的份额。生前处置的话,需要先走完继承程序,孩子们都放弃,不动产证书需要全部为老头的。才可以给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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