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171|回复: 1

[声活家原创] 太白湖新区吾悦首府南临时停车场成违建“温床”,监管何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6 天前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白湖新区吾悦首府南临时停车场成违建“温床”,监管何在?

在大家共同致力于打造宜居宜业新区的道路上,近期济宁太白湖新区吾悦首府小区南侧临时停车场的使用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与深切担忧。众多居民反映,吾悦首府小区南侧的临时停车场内出现了多处明显的违建施工迹象,这与济宁市临时建筑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有关通知精神严重不符。通知中第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临时用地不得用于商业或出租给个人产生盈利效益。”然而,该停车场目前正在进行施工,疑似进行违章建设,擅自改变用途。这不仅违反了临时用地的管理规定,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与公共利益造成了潜在威胁。
百姓希望能够引起济宁市临时建筑管理办公室、济宁太白湖新区城市管理与规划部门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共设施的合法使用,保护城市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太白湖新区吾悦首府南临时停车场成违建“温床”,监管何在?-1.jpg


吾悦首府小区南侧的临时停车场,作为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临时用地,其设立的初衷是服务于公共需求,缓解区域停车压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和生活便利性,而非作为商业活动或私人盈利的工具。
然而,近期观察到该停车场内出现了明显的违章建设迹象。
1.违章建设往往缺乏正规的设计与施工标准,可能导致建筑结构不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对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增加公共安全风险。
2.此行为违反了城市规划与土地使用规定,破坏了城市规划的统一性与协调性,影响城市美观,也可能导致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加剧,影响城市正常运行秩序。
3.此行为不仅背离了公共设施设立的初衷,与济宁市临时建筑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有关通知精神相违背,明显偏离了这一规定,构成了对公共资源的不当利用,损害了市民的合法权益,更触碰了城市规划与公共利益的底线。
4.此行为直接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挑战了法律的权威,如果此类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将对社会的法治秩序造成不良影响,降低法律的公信力。
5.违章建设行为往往伴随着资源的不平等分配,那些能够利用违章建设获取利益的个体或企业,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损害了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原则。

太白湖新区吾悦首府南临时停车场成违建“温床”,监管何在?-2.jpg


济宁市临时建筑管理办公室,作为负责临时建筑和临时用地监管的政府机构,是否对临时停车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巡查?检查其是否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是否存在违章建设、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等行为。


济宁太白湖区百姓恳请相关负责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行动,依法处理,恢复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与居民权益。
1. 立即介入调查:迅速启动对吾悦首府小区南侧临时停车场的全面调查,核实是否存在违章建设行为,以及是否违反了临时用地的管理规定。
2. 依法处理,保障公共利益:对于任何查实的违章建设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拆除违建,确保临时用地的合法使用,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与公共利益的不可侵犯性。
3. 加强监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临时用地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巡查、公众参与监督等,确保公共设施的合法合规使用,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4. 增强透明度,及时反馈处理进展:向公众及时反馈调查与处理的进展,保障市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公众期待这一事件的妥善处理,能够成为提升城市管理能力、促进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契机,为太白湖新区乃至整个济宁市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期待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与有效行动,共同守护我们城市的美好未来,让每一寸土地都服务于公共利益,让每一项设施都体现城市的温度与关怀。


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搞清楚土地性质再落落别的  拿着无知当理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9-19 06:33 , Processed in 0.081655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