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对快递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近一个月以来, 该局共公布了11条处罚信息,涉及圆通、韵达、中通、申通、极兔等品牌,处罚金额多为500元,最高达2000元。
20日,韵达快递、中通快递、极兔速递客服表示,用户需通过小程序等设置“收货偏好”,业务员会按照收件人需求选择送货方式。其中极兔速递客服称,“如果业务员未送货上门,客服收到用户投诉会反馈给站点,由站点按照客户诉求去处理。”圆通速递客服表示,用户如需送货上门服务,可在详细收件地址后面备注“送货上门”或者“电话联系送货上门”。申通快递客服则称,“派件员如未经过收件人同意,不能把快件放在快递柜、驿站等。只要写有几层几号详细的派送区域内的地址,必须送货上门的。”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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