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4-30 00:35:20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宁新闻网4月25日讯(记者 侯雪)《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今天召开。办法(草案)规定了民用、企业、服务业项目应该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明细。《草案》第五条规定,对居住、公共建筑等民用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9.8元征收。其中,综合配套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6元征收,专项配套费供水、供热、供电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3.8元征收。燃气按户收取燃气设施安装设备费,多层住宅(户外挂表)按3000元/户、高层住宅按3150元/户收取,包括家装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费用。
根据网络问政回复得知,目前济宁市的配套费按照2007年的文件收取是116元每平方,新办法是269.8元每平方,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你需要多支付18456元的配套费,而新办法里还保留了燃气开口费,所以你省的只是暖气开口费和有线电视开口费等几千元而已。
有人说我房子已经买了,开口费还没交是不是省了,对不起,什么时候买的按什么时候的政策执行,你还得交开口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