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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蓄意报复医务人员:10岁儿子被捅13刀 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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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09:19:0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晚报 2017-04-26 02:15
(法制晚报记者 洪雪吴洁编辑 吴洁)因为转院没有提前申报,致使住院治疗费少报销了300元,湖南省益阳市的农民贺正平认为,因为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镇卫生院没给他开转诊证明,应该承担这笔损失。找对方多次索要被拒,贺正平起意报复。在医院财务人员孔某10岁的儿子小孔上学途中,贺正平持刀捅扎了小孔13刀,致孩子受伤严重。

《法制晚报》深读记者今天获悉,2017年2月16日,湖南省高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发表于 2017-4-26 09: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没人性了,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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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26 09: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事来看看 发表于 2017-4-26 09:26
太没人性了,至于吗!

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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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09: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是无辜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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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09: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谁给法院的权力,对这种故意杀人的恶人如此宽容?

补充内容 (2017-4-26 09:46):
故意杀害成年人,就应该判死刑了。这是故意杀害未成年孩子,也不用死? 那法律就是个笑话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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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09: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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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09: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垃圾还不枪毙 留着浪费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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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6 10: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法律也只能呵呵了,其实小孩的爸爸把那个人治死也就是判个无期,二十年就出来,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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